关于开展2016年湛江市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市妇联宣传部时间:2016-03-22 浏览量:8751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开展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以1月为启动宣传月,部署开展寻找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湛江电视台、湛江新闻网等主流媒体播放“寻找最美家庭”视频宣传发动社会参与,在全市掀起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热潮。

各地、各单位要从推动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出发,契合不同的时间节点,常态化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积极推荐湛江市“最美家庭”。

(1)评选范围。在湛江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

(2)评选条件。按全国、省妇联精神,准入零门槛,标准群众定,可在以下一些方面作引导,如推荐评选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岗敬业、廉洁齐家、孝老爱亲、夫妻恩爱、教子有方、勤俭持家、和睦邻里、热心公益、保护生态、学有所成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3)推荐方式。群众可通过三种方式参选湛江市“最美家庭”。一是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向同级妇联推荐,按要求提供推荐材料;二是网络推荐,群众个人可登陆 http://www.zjwomen.gov.cn/beautifulfamily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页面自荐或推荐,或发送邮件至zjzmjt@126.com;三是电话推荐,公众可拨打0759-3180357热线电话进行推荐。

(4)评选办法。主办单位将组建评委会,根据候选家庭事迹,评出“湛江市最美家庭”,并好中选优推荐到全国、省妇联参评。

(二)开辟寻找“最美家庭”专题页面。依托《湛江妇女网》开设专栏、搭建“晒家庭故事、感亲情温暖”平台,上传家庭故事、家风家训、家庭生活照片等,晒家庭幸福生活、评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未来梦想。

(三)组织最美家庭故事点赞。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湛江新闻网要组织采写最美家庭故事,邀请专家提炼点评其中的家风、家训,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习借鉴,自省自励,修身齐家。

(四)开展美德春联进万家活动。组织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春节前面向广大城乡家庭派发家庭美德春联,通过语意吉祥、富含智慧的春联,把家庭美德宣传到千家万户。

(五)举办“湛江最美家庭”揭晓仪式。举办“湛江最美家庭”揭晓仪式,展示“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家庭美德,涵养核心价值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在家庭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作为湛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活动推动宣传、以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工作格局。

(二)立足基层,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妇女群众和家庭参与“最美家庭”的自荐、推荐及其它系列活动。各地要以社区(街道)、村(居)文化站、“妇女之家”为阵地,广泛开展“最美家庭”的活动宣传和典型宣传。每个“妇女之家”要设立宣传栏、“好家风好家训”展示台、“最美家庭”光荣榜等,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宣讲会、分享会、互评会、文艺演出等。各单位可侧重将爱岗与爱家结合起来,探索在党员干部、公务员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家喻户晓,使全社会从家庭文明建设中汲取更多的精神力量。

(三) 抓住节点,宣传贯穿全年。各地、各单位要与当地主流媒体紧密合作,抓住不同的节日契机,挖掘契合节日氛围的优秀家庭,持续不断地讲好“最美家庭”故事。1月-2月分,集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宣传推荐;3月份集中宣传热心公益“最美家庭”;“五一”节前后集中宣传爱岗敬业、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六一”节前后集中宣传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国际环境日前后集中宣传勤俭节约“最美家庭”;“八一节”前后集中宣传情系国防“最美家庭”;重阳节前后集中宣传孝老爱亲“最美家庭”等,使“最美家庭”寻找和展示贯穿全年。

(四)积极推荐,及时报送典型和作品。各地、各单位在层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荐“湛江市最美家庭”,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以下材料报送工作:

(1)各县(市、区)妇联要及时核实整理群众推荐意见,从中选优逐级报送。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推荐1户候选家庭,各县(市、区)各推荐1-3户候选家庭,填写《“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2000字内的事迹材料及3张家庭生活照,于3月10 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同时将推荐材料及生活照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3)及时收集编写本地、本单位开展活动的信息、照片,报市妇联宣传室邮箱。其中,各地妇联要填写《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活动期间每月30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附件:

1、“最美家庭”推荐表

2、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

(扫描件)湛妇函[2016]5号-关于开展2016年湛江市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通知



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

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1日



联 系 人:杨小霞 黄梦笔 电 话:0759-3180357

联系邮箱:zjzmjt@126.com传 真:0759-3180234

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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