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援建申报情况反馈

作者:湛江妇女网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9-04-17 浏览量:3888
为推进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茅草房、泥砖房)改造工程,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难问题,2008年市级财政在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给市妇联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60万元。经妇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制定了分配方案,全市援助320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每户5000元(资金及援建户数分配方案见下表)。各县(市、区)妇联在规定的时间将申报表格上报儿童部。经过审查,绝大部分申报户符合援建安居房的条件,但也有部分申报户存在问题,其中主要是计划生育问题。如:雷州市妇联上报中的吴少英、陈妃英、符汝玉、何巧英生育的孩子都在3个以上,也都已满19岁,其中陈洪珠生育了五个孩子;遂溪县妇联上报中的陈亚尾、黄华妹、黎二妹、戴妃秋、李爱英的孩子都已经超过18岁。其中李爱英大的33岁,小的也已经28岁。邹桂珍、何土旺、李秀英没有房屋照片;吴川市妇联上报的李上娇、陈秀清的资料中没有旧房照片。陈亚养已在今年上半年建造了一座二层楼,造价要七万多,现在还欠六万多,不知是否有能力建造?麻章区妇联上报的肖惠明生育5个孩子。
没有旧房照片的已经督促下面妇联及时交来。违反计划生育的资料中也写明情况,乡镇计划生育办也出示了证明并做了罚款处理。经了解:孩子以满18岁还与母亲住在一起的原因主要是身体残疾或是身体不健康,没有生活自理能力。
2008年度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援建户数(户) 资金数额(万元)

备注

徐闻县

40

20

雷州市

70

35

廉江市

66

33

遂溪县

68

34

吴川市

30

15

麻章区

20

10

坡头区

20

10

东海岛

6

3

合计

320

160

市妇联儿童部
2008 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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