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将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

作者:湛江妇女网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9-04-16 浏览量:3993
近日,从全市规范教育经费管理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春季开始,湛江市将免收义务教育借读费。据了解,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教育部门的有10项,包括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收)、义务教育借读费、学位证书工本费、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市还制定出多条禁令: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自立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收费不开票据或多收少开;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向学生收费或将“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严禁一次性收取本应分学期收取的费用;严禁学期中途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违规收取补课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严禁强迫学生参加保险;严禁强迫学生征订和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及报刊杂志,不得允许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同时,市教育局确定2009年学校的收费项目有:住宿费、择校费(高中)、体检费(不含农村小学)、会考费(高中)、军训食宿费(初中不要求,交通费按实收取)、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得强行统一着装),可选择收费项目:电影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伙食费、早餐、学生饮用奶费。可选择的要在学校开展活动时才能收取并实行收费公示。 湛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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