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肠的姚月大姐

作者:湛江晚报 来源:湛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5-12-28 浏览量:6816


姚月大姐

奖章

荣誉证书

她是一位热心肠的大姐,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从事妇女儿童维权,积极参加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湛江站)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经常到基层调研和了解民情,到乡镇进行法律讲课,发现有困难的个案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亲力亲为帮助解决。她还积极参与未入户口孤儿调研,写成调查报吿,引起市有关部门重视,推动孤儿按政策落实入户,使孤儿生活学习得到保障。她,就是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姚月。
运用专业知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姚月出生于1952年,是廉江市安铺镇人。她在1968年上山下乡当知青到廉江黎明农场工作,1981年调到廉江市司法局,通过自学和培训,获得律师证书,从事律师工作。1990年姚月又调到湛江市妇联,从事妇女维权工作和兼职律师。2007年退休后,她继续发挥余热,从事妇女儿童维权,积极参加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湛江站)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她先后被评为市妇联优秀党员,被省关工委授予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被广东省妇联授予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优秀项目人员,获国家司法部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做好关心下一代的工作非常重要!”姚月表示,自己作为老党员,一直把关心、教育和帮助下一代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她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关心下一代的工作,主动参与市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和妇联组织开展的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一些有益工作。
针对湛江市青少年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姚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编写法律宣传小册子、出宣传栏、编写法律知识竞答题、法律讲座等,深入社区、农村向广大家庭和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传承中华民族美德,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远离“黄赌毒邪”,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和引导女孩子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防范性侵害、防拐卖、防暴力等;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都来共同关心和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做好个案服务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定要多接地气,多到基层走访和调研。”姚月通过下基层接访和信访平台,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的典型个案,及时与有关部门、组织联系,提出处理意见,跟进案件的处理,推动依法解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
今年湛江站到廉江某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群众反映,当地15岁的孤儿小黄被其伯母打,辍学在家,还被逼外出打工。了解情况后,姚月及时向镇领导汇报,提出做好监护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小黄接受完成义务教育的意见。镇里及时派人调查,经核实后,分别做了小黄监护人和小黄的思想教育工作,终于使小黄重返校园读书。
还有一次,3名大学生带着15岁未成年女孩小萍(化名)到湛江站反映——因为母亲对她实施暴力,小萍离家出走,现要求家长给户口簿办理身份证,以外出打工。姚月耐心听完小萍的诉求后,告诉小萍: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录用未成年人。劝小萍丢掉打工的念头,回校读书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将情况汇报给辖区妇联,并与区妇联、街道办司法所、学校负责人共同商量,研究解决办法。当天即联系小萍母亲分别到街道办、湛江服务站做教育工作,指出母亲对女儿实施暴力行为违法,教育她要履行家长的监护职责,依法保护未成年女儿完成义务教育,要求其保证以后不对女儿实施暴力。经多次教育,小萍母亲接受了批评教育,并写了承诺书。同时,姚月对小萍也进行教育和劝导工作。经过多次细致贴心的工作,小萍母亲最终接女儿回家生活。
关爱未入户孤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每到一处,姚月都耐心倾听基层群众所反映的妇女儿童权益、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
在先后听到多个镇群众反映未入户孤儿存在生活、读书、就业等困难问题之后,为了解掌握我市未入户孤儿整体情况,推动有关部门解决未入户孤儿实际困难和问题,姚月提出在全市开展未入户孤儿情况调查的方案,得到领导的赞同。
很快,制作调查表下发到基层妇联。经调查统计,我市未入户孤儿有400多人。综合调查情况,姚月等人写出《湛江市未入户孤儿情况调查报告》、《关于妥善解决我市未入户孤儿户口登记问题的函》提交给湛江市公安局,并与市妇联、湛江站负责人一同到市公安局汇报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引起了重视。市公安户政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该项工作,由基层派出所调查核实,办理入户登记。到了2015年下半年,已经推动解决了292名未入户孤儿的入户登记,为未入户口孤儿解决了多年来无法解决的户口问题。姚月一直跟踪该项工作的落实,并与市妇联、湛江站、市公安户政部门负责人进行回访和慰问新入户孤儿的工作。通过回访,了解这些新入户孤儿享受政府孤儿救助金的情况,并继续为他们解决生活、读书、就业等困难。
  • 1
  • 2
  • 3
  • 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