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 伴民同行——坡头区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法律知识讲座

作者:坡头区妇联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量:360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为了增强妇联干部学习《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及水平,4月1日,坡头区妇联邀请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春丽法官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相关法律知识。坡头区各级妇联干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妇委会主任等140多人参加了讲座。



陈春丽庭长是湛江市妇联维权站专家成员之一,也是湛江市妇联志愿者。多年来,陈庭长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被称为“妇女儿童权益守护神”。讲授中,陈庭长通过11个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在溯及力、婚姻撤销情形、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离婚后子女抚养、非婚子女权益保障、继承财产的认定、遗嘱效力、居住权等热点法律规定,以深入浅出的说理、深刻准确的解读,为与会人员送上了一堂内容丰富、实用性很强的法律知识讲座。


区妇联希望通过此类讲座,进一步提高广大妇联干部维权调处工作水平,在所管辖区内加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调处、早化解,做好广大妇女群众的“贴心人”、“娘家人”。接下来,坡头区妇联将会继续为基层“送法典”,将《民法典》送到妇女群众的身边,送到大家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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