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童必须严惩不贷

发布时间:2020-12-19 浏览量:1944

12月2日,“哈尔滨男子奸淫邻居4岁幼女被判死刑”的新闻瞬间刷屏。这一判决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赞赏,充分体现了刑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严厉惩处的立场,彰显了国家对幼女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让被害方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消息,2020年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案。

该案判决消息中的一段文字描述了案件的主要事实,读起来仍能感受到4岁女童周某某遭遇的血淋淋的伤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国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4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严重损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性侵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给未成年人造成的严重伤害每每引起公愤,让每一位有良知的公民都不能容忍。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在对判决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需要以此为鉴,探寻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路径和方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至关重要。同时,要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提高监护人的责任意识,社会公众也要提升保护未成年人的自觉意识。需要强调的是,对有性侵前科的犯罪人员可以探索社区报告制度,提高社区居民的防范意识,减少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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