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量:218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妇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当天,市妇联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并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认识,直面问题,深刻反思,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和部(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号入座,认领问题,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政治引领不强,主业工作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市妇联党组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方向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湛江市妇联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促进妇联组织更好地担当政治使命、履行政治责任,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一是推进本级妇联组织建设。优化市妇联领导班子,按照《湛江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班子成员中专职、兼职领导已于2019年配备到位;挂职副主席人选,已向市委组织部上报沟通推荐人选。筹备湛江市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落实《湛江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优秀代表比例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增强妇女代表大会和执委会、常委会的广泛性代表性。原计划于202010月筹备召开,因疫情影响,此项工作暂时推迟。二是推动县(市、区)党委加强对妇联的领导。2019年,积极与县(市、区)党委沟通协调,推动满足设立党组条件的徐闻县妇联、赤坎区妇联设立党组。三是贯彻落实“破难行动”,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根据全国妇联部署,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县级妇联改革“破难”,推动组织覆盖、基层执委作用发挥、妇联组织作风建设“破难”。压实县级妇联改革目标责任,深入县(市、区)开展推进落实“破难行动”专项工作调研,争取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推动有关县(市、区)按照广东省妇联实施“破难行动”工作要求,10月底前配齐县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到期尚未换届的4个县级妇联完成换届。巩固镇(街)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和村(社区)会改联的改革成果,督促、指导基层妇联按期换届,按照市财政局、市妇联相关通知要求,继续推动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层层传导,压实镇(街)妇联责任,大力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居民)委员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妇联相关通知要求,加强村级女性后备干部教育培养,积极向党组织推荐村级女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市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广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学以致用,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一是实施巾帼思想领航工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巾帼心向党”为主题,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注重新媒体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南方+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2019年,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组织开展“巾帼心向党 礼赞新中国”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近300场,参与群众达6.9万人次。成立“巾帼宣讲团”,开展巾帼宣讲活动222场,听众人数达3万多人。二是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紧紧抓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条工作主线,找准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团结引领全市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开展富有女性特色的“巾帼建功立业”活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暖人心”工程。2019年共争取省市县贴息资金383万元,为870名妇女发放小额贷款8807万元,辐射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约8000人;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资金1302万元,用于帮扶贫困特殊妇女儿童。筑牢家庭主阵地,以家庭文明推动社会文明,全市共寻找“最美家庭”3099户。新冠疫情发生后,团结凝聚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筹措物资支援一线,积极开展“您为国 我护家”湛江巾帼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家庭行动,为一线医务人员家庭送上水果、“暖心早点”、“团圆大盘菜”、儿童图书等约17万元;动员女企业家等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约413万元。开展“暖企”走访调研,支持企业和巾帼基地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市妇联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带头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准备、高质量开好市妇联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的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2019年,市妇联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要求落实。市妇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实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结合“三会一课”,经常性组织学习《党章》,提升党员的党性意识、党员意识,使每名党员正确认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对待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市妇联党组深刻剖析原因,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中心工作。明确党组每年至少安排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开展4次专题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二)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5.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市直机关工委统一下发的“三会一课”要点为主要学习内容,及时掌握新形势新变化,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市妇联组联部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半年党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检查监督。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妇联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领域深入基层为妇女群众讲党课4场。二是压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记录《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要求记录内容要素必须全面、准确,支部的会议活动记录完成后必须由支部书记签名,党小组的由党小组长签名。三是强化监督、加强检查抽查,组联部不定期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登记情况。四是严肃党费收缴工作。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计算出来的应缴党费,采取进位取整作为实缴党费。应缴党费计算双人核对,按规定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强化监督管理,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变化调整重新计算党费缴纳基数并做好补缴工作。机关在职党员的党费缴纳计算基数项目构成参照市直机关工委执行,对机关党支部2019年1月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按标准核对每名党员应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收缴差额党费。

6.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公示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要求,公示时间均从次工作日算起。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回避制度,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会议讨论决定情况,并要求与会人员本人核对记录后签名。

(三)对作风不严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7.关于滥发津补贴问题。巡察指出问题后,市妇联党组要求下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坚决整改到位,通知相关人员限期清退。市女子职校先后召开支委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在编人员会议,要求全体在编人员和已退休的学校原班子成员全部清退已领取的与招生有关的津补贴。目前,学校现有在编人员和已退休的学校原班子成员已经全部清退完毕。市妇儿中心重复发放的挂职干部伙食补助和以“六一儿童节”独生子女奖发放的补贴,相关人员已按渠道退还单位。

8.关于公款吃喝问题。市女子职校自2017年起,逐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先审批后接待”“一事一结”。对于巡察反馈的2016年之前的接待问题,市女子职校已联系有关单位,补充完备往来公函,完善手续。

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1)关于开展调研前期准备不足,未能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问题。市妇联2020年开展调研工作,皆在调研前充分征集各县(市、区)妇联意见及建议,并在调研后及时运用调研成果。4月底至5月中旬,就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工作,市妇联联合市农村农业局组成调研组,到遂溪、廉江、徐闻、吴川、麻章等地开展调研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科学性,指导巾帼示范基地负责人利用相关农业政策推进复工复产,并鼓励她们为当地贫困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助力脱贫攻坚。5月22日至24日,为进一步深化湛江-柳州两市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助力柳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湛江市妇联联合湛江市妇女儿童福利会、湛江潮汕商会、茂名市潮汕商会、湛江市女企业家协会组成了调研交流团,赴柳州开展“山呼海应湛柳情深”关爱妇女儿童扶贫协作调研交流活动,加强社会扶贫协作,并捐赠关爱妇女儿童协作经费30万元,助力柳州打赢脱贫攻坚战。

2)关于市女子职校学生学籍信息、档案管理不善问题。市女子职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加强并规范学生档案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项,制定了《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学生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电子版学生档案的备份管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未保存2010年之前的学生档案资料为电子版档案资料,此前由于电脑故障而导致丢失,针对此问题,学生科已经把现有的电子版学生档案刻录到光盘进行备份保管。

(四)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单位内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不力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并重新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分管部室(单位)负责人签,逐级负责,一年一签。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必听”规定,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决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考察阶段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并将纪检监察组意见写进考察材料内。三是制定印发《湛江市妇女联合会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延伸监督管理。

11.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市妇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带队赴下属单位召开调研座谈会,指导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内控工作。市妇联有关分管领导多次到分管的下属单位指导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市妇联办公室认真指导下属单位完成内控制度建设,并按要求严格审核资产月报表。市女子职校、市妇儿中心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等,涉及在职人员的已完成清退。

(五)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问题的整改

12.关于“明目张胆”违规有偿招生问题。2017年3月,湛江市教育局召开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强调从2017年夏季开始,所有公办学校不能进行有偿招生、支付招生劳务费。市女子职校自2017年夏季起,坚决执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巡察指出问题后,市女子职校责令学校在编人员和已退休的学校领导清退已领取的相关招生劳务费,现已清退到位。

13. 关于费用支出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开支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器材、物资验收、领用登记手续,补充完善验收手续和物资领用登记资料。二是督导下属市妇儿中心自查整理2015到2018年的彩票公益金活动,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14.关于单位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1)关于违规以拨代支问题。2017年11月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市妇联原计划联合市妇儿中心于2017年12月28日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并提前将培训费拨付到市妇儿中心,后由于工作冲突,未按期开展。2019年,市妇联将妇联执委能力提升班与党的十九大培训结合,联合市妇儿中心举办了湛江市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该笔经费已于2019年9月完成开支。市妇联党组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预决算法规意识,统筹好年度工作谋划与经费预算安排,提升预算执行率。

2)关于超支经费通过下属单位账户开支问题。市妇联为发挥好市妇儿中心作为市妇联开展业务工作的重要依托和载体作用,对市妇儿中心实施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要求市妇儿中心“必须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每年组织承办妇女儿童公益性活动不少于8次”。此前,市妇联每年都会联合市妇儿中心共同出资举办培训班等公益性活动,并由市妇儿中心具体承办,经费分别从市妇联相关工作经费和市妇儿中心发展资金中支出。巡察指出问题后,市妇联征求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意见,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及时调整2020年培训工作计划,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一是年初上报培训需求时,明确办班主体,拟联合办班的,明确联合举办单位。二是提升市妇儿中心在承接市妇联业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用好市妇儿中心发展资金,承接的任务所需经费以市妇儿中心经费为主。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管理制度和培训工作要求,依规确定培训机构。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结合市财政局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市妇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已于2018年1月将不符合项目规定列支的费用调整至2018年度公用经费中列支。

15.关于外购服务、物资采购不合规问题。

1)关于物资采购工作不规范问题。市妇联加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工作,办公设备等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办公用品等由采购小组根据上年度采购效果,研究确定新一年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市妇儿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7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女子职校,一是对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财务报销把关,做到凭证齐全、真实准确;二是对招生简章、宣传袋等物资采购情况开展了自查,补充完善报销凭证;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制定了学校《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学习。

2)关于外购服务不合规问题。市妇联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市妇联《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对采购流程和“两个三”原则进行具体规定,如遇同价,则综合考虑供应商实力、服务质量、合作效果等方面或第二次竞价。

16.关于“收支两条线”和预算管理执行不严问题。

1)关于“收支两条线”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条例法规,树牢法规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收入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剩余收入上交市财政专户。

2)关于预算管理执行不严问题。超预算支出的资金主要是上级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上报预算时市财政局只批复本级财政经费预算不批复上级财政拨付经费预算,上报决算时又需含上级财政拨付经费的决算,导致决算大于预算。市妇联将树牢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180165;电子邮箱:zjs3180165@126.com;邮寄信箱: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四楼湛江市妇联组联部;邮政编码:524044。

中共湛江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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