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湛江市“情暖留守儿童 筑梦蓝色湛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湛江市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强化工作保障,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参与,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湛江市妇联决定继续开展“情暖留守儿童 筑梦蓝色湛江”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加强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夯实关爱留守儿童的常态化工作品牌,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湛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湛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省、市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湛江市10个县(市、区)54个留守儿童活动阵地(附表)的留守儿童。
二、服务时间
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3日
三、服务内容
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家庭教育、自信心培树、兴趣爱好拓展、心理健康辅导、文明习惯养成、弘扬志愿精神、绿色环保教育等。
四、服务范围及经费
在54个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开展324场活动,投入项目经费32.4万元,活动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按区域安排如下:
(一)赤坎区5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3万元;
(二)霞山区2个活动阵地、徐闻县5个活动阵地,共7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4.2万元;
(三)麻章区5个活动阵地、经开区3个活动阵地,共8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4.8万元;
(四)坡头区6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3.6万元;
(五)遂溪县6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3.6万元;
(六)雷州市10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6万元;
(七)廉江市8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4.8万元;
(八)吴川市4个活动阵地,项目经费2.4万元。
五、申报条件
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本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二)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活动正常且年检合格(新成立的除外);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六)具有开展项目所需的稳定队伍,且具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具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地、设备等。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报送以下材料:
(一)填写纸质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盖有年度检查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汇编成册、一式四份于2020年12月11日前报湛江市妇联儿童部。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妇联儿童部,邮政编码:524044,联系电话:3180358、3180695,联系人:洪胜男、黄苑婷,邮箱:zjfletb@126.com。
七、申报审批
湛江市妇联对提交申请表的社会组织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社会组织须通过公开竞演的方式参与项目评审。
八、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按照“择优资助、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由湛江市妇联组成评审小组,从主体规范性、定位公益性、需求广泛性、方法创新性、项目示范性、机构专业性,以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荣誉、公益性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并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项目确定后,签定项目协议。
九、项目管理
资助项目确认后,按协议下拨资助资金。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支付办公场所租金、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21年12月23日前,完成项目资金使用和社会服务活动,并向湛江市妇联儿童部报送项目资料。湛江市妇联将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项目执行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湛江市“情暖留守儿童 筑梦蓝色湛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
2.湛江市“情暖留守儿童 筑梦蓝色湛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执行办法
3.湛江市54个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名单
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2月3日
关于开展湛江市“情暖留守儿童 筑梦蓝色湛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